日前,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对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使用医疗器械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此次专项检查的重点是一次性医疗器械、体内植入性医疗器械、治疗和诊断设备、诊断试剂等产品的采购、使用和贮存的合法性、规范性与符合性。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规定,
检查中如发现医疗机构使用无产品注册证、无合格证明或过期、失效、淘汰医疗器械及从无《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企业购进医疗器械的违法行为,将依法予以查处;对不符合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关于加强医疗机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通知》相关要求的不法行为,将按照《大连市医疗机构医疗器械安全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进行安全信用评价,对违法情节严重的将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
在第一阶段的专项检查中,发现医疗机构普遍存在“软件”太软的状况。其表现为,采购档案不健全,有缺项或时效证件过期等问题;贮存条件差,尤其是农村卫生所和个体诊所大多缺少避光、通风等仓储条件。
责编:艳君 来源:大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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