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亦菲/文
颇受公众非议的“医药代表”入行标准今后将设置门槛。昨日,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药品研制和开发行业委员会(rdpac)主席、北京诺华制药有限公司总裁刘贞贤,代表该委员会38家跨国制药会员公司宣布,“rdpac医药代表内部认证项目”将于今年年底之前,在全体会员公司中全面推广。这是企业通过行业自律来支持政府治理医药商业贿赂的有效途径。
项目将分三步走
据该项目负责人、rdpac交流
传媒副总监温晓春指出,医药代表药品推广行为需要规范,而目前医药代表中具有医学和药学专业背景的比例却逐年下降。据悉,“医药代表内部认证项目”分为三阶段执行,即培训材料准备阶段、小范围试点阶段和全面推广阶段。
从2005年8月起,小范围试点阶段工作就已在自愿参加的5家会员公司内开始,包括默沙东、德国先灵、藤泽、欧加农和苏威。目前,rdpac正在总结试点阶段的经验。
看待医药代表要客观
不少人认为,目前“医药代表”几乎就是医药商业贿赂的代名词。但专家指出,对于医药代表的看法一定要公正客观。
中国医师协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杨镜教授认为,医药代表对于医学发展的交流与促进有积极作用。“目前对‘医药代表认证’和‘药品推广行为准则’的培训,正是为规范医药代表市场行为而作出的积极努力”。
北京大学医学部张志问教授亲自参与了“医药代表内部认证项目”前两个阶段的工作。他认为,医药代表认证的培训和考试,既可以提高医药代表的专业素质,也可以提高其职业道德水平。
本报记者 李亦菲
■ 观点
推广面仍需扩大
业内人士表示,“医药代表认证”的确是好事,但参与者数量太少,国内仍有6000多家药企不是这个协会成员的,他们的行为如何约束?要想扩展到整个行业,还有很长的路要走。据了解,rdpac是一个非营利性的民间组织,有会员公司38家,其中大部分是知名的跨国制药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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